6月30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主题为“夯实生态环境法规标准基础 护航龙江绿色发展”。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刘欣欣作情况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广来回答记者提问。
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下午好!
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夯实生态环境法规标准基础 护航龙江绿色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近年来,我省在生态环境法规与标准建设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今天,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刘欣欣处长,围绕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生态损害赔偿改革、环境健康推进及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等工作,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同时还邀请到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李广来副院长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请刘欣欣处长介绍有关情况。
刘欣欣:谢谢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
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见面交流,在此,对各新闻媒体、社会各界长期以来给予全省生态环境法规与标准工作的关注、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也借此机会,就近年来,全省生态环境法规与标准方面的工作情况作简要介绍。
法治在构建和完善生态文明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和保障性的作用。进入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法治保障作用,强调“要完善法律体系,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要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等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构建科学严密、系统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提供了重要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筑牢了美丽龙江建设的法治根基。
一是持续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建设。聚焦构建严密的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初步形成了涵盖水、大气、辐射、固废等主要环境要素的地方法规体系。目前,我厅牵头制定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共有4部,分别是辐射、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同时,我们紧跟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进程,加快制定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目前已形成初稿;市级层面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有16部,特别是七台河出台的《煤矸石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条例》是全国首部防治煤矸石污染的地方性法规,为实现煤城绿色循环发展提供了有效支撑。在标准方面,加快实施地方环境标准升级行动,重点推进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任务,引领绿色转型,为龙江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纳入重要改革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改革成果上升为国家意识,为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聚焦案件“筛查率、启动率、办结率”等关键指标,围绕制度建立、办理质效、损害修复等重点任务,积极推动改革进程。截至2024年底,我省共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740件,办结730件,办结率达到98.6%,其中,伊春鹿鸣矿业尾矿库泄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涉及赔偿金额九千余万元,是我省首个由省级政府作为赔偿权利人、经一次性磋商、全部履行到位的案件,使当地受损环境得到有效修复,生动诠释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该案被生态环境部评为2023年度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发挥地方探索对全国性改革的带动作用,为其他省份办理同类案件提供了宝贵龙江经验。
三是加力推进生态环境健康。环境保护和治理要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保护和改善环境最终的落脚点体现在保障公众健康上。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把推进环境健康作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美丽中国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制定印发我省《“十四五”环境健康工作规划实施方案》,从环境健康风险监测评估、居民环境健康素养、环境健康管理对策、技术支撑能力、环境健康专业人才等5方面重点内容,进一步巩固提升环境健康工作能力和水平。“十四五”期间我省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为17.1%,高于国家15%的目标(环境健康素养:指公民认识到生态环境的价值及其对健康的影响,了解生态环境保护与健康风险防范必要知识,践行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并具备一定保护生态环境、维护自身健康的行动能力),数据显示我省环境健康基础较好,这也为后续政策优化提供了坚实的支撑。同时,我们积极开展环境健康试点创建工作,伊春市在2024年成为东北地区唯一的国家级试点城市,将在生态环境健康领域持续探索推进。
四是着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融入经济发展大局,连续4年出台“生态助企”帮扶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不见面审批、互联网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压缩至法定办结时限的19.3%,即办事项比例超过40%,审批效率处于全国靠前序列。在全国率先实施行政许可告知性提示,在企业登记流程中推送可能涉及办理的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推出审批事项“远程导办”服务,减少办事企业跑动次数。2023年我厅出台的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措施被评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之一,进一步激发了生态环境系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热情。
接下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工作融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全过程,持续增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保障。
谢谢。
主持人:谢谢刘欣欣处长的情况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请大家举手提问。
答记者问
黑龙江日报:“十四五”期间,我省生态环境立法工作成效显著,地方性法规体系不断完善,请问这对我省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治理有哪些重要意义,接下来,还有哪些具体举措?
刘欣欣: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十四五”是我省生态环境立法工作的一个重要阶段,这期间,我们共出台了2部省级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分别是2023年12月1日实施的我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5年1月1日实施的我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标志着生态环境法治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水污染防治条例》针对我省地域特点,从加强防治冬季融雪剂污染,加大对畜禽散养密集区的畜禽粪污防治力度;总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整改经验,明确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对初期雨水的污染防治;压实地方政府治理责任,要求未达标地区政府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可申请执行更严格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进水质持续改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聚焦无废城市建设关键任务,通过建设无废细胞、固废一体化集中处理设施以及工业园区内企业间实现固废高效循环利用等方式,确保无废城市建设见责见效;针对我省煤矸石山数量多、堆存量大等问题,采取多途径综合利用、制定消纳计划等方式实现减量;落实“两新”要求,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体系。“两新”就是指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两部条例的出台,为我省治污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体系建设,密切关注国家生态环境法典制定审议进程,对已形成的《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从篇章结构、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创新举措等方面进行及时调整,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立法计划工作安排,全力推进,加快构建具有龙江特色的生态环境法规体系。
这个问题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腾讯新闻:通过刚才的介绍,我们了解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取得的一定成效,特别是伊春鹿鸣尾矿库泄漏案例,被评选为全国十大典型案例,请问,我省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中都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会如何深入开展相关工作。
刘欣欣: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今年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试行10周年,应该说,我省在改革中能够取得很好的成绩,更多的还是省委省政府的高位推动,各部门的统筹推进和各市地的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好做法、好经验。
一是加快制度创新步伐。省级层面构建了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规定为主,损害修复后评估验收管理办法等制度为辅的“1 6”制度体系;各市地不断完善配套举措,均构建起调查处理行政处罚和刑事案件时,同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的“一案双查”模式。哈尔滨市、佳木斯市制定索赔流程、示范文本,规范案件办理各环节要素,推进可回溯管理。
二是部门协作更趋紧密。全省形成了生态环境部门统筹协调,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等14个部门共同参与的推进体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合力推动改革任务。伊春市、绥化市突出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加大跨行政区域、全流域环境损害案件的协调办理力度。大庆市、鸡西市加快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民事责任同步追究。牡丹江市、七台河市强化线索筛查与移送,不断拓宽案件来源渠道。
三是修复举措不断丰富。采取货币赔偿、异地修复、劳务代偿等方式灵活开展生态修复。鹤岗市萝北县石墨园区15家企业,集中使用赔偿金,共同打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绿化带。鸡西市探索将煤矸石山治理纳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畴,两年内助推12处煤矸石山完成修复,该案例得到央视报道。伊春市在铁力建立全省首个省级生态修复基地,填补了我省异地生态修复、集中生态修复的空白。大庆市局与市法院联合建立2处修复基地,为赔偿义务人提供多种修复场景。各市地都在积极推进,我就不一一举例了。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巩固工作开展成效,组织各市地加快生态修复进程,探索多元替代修复方式。
这个问题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人民网:环境健康是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请问今年我省在环境健康方面有哪些重点工作?
李广来:谢谢您的提问。环境与健康关系很密切,环境健康很重要,通过环境健康素养监测,能提高公民的核心素养,它不仅是关于“知道什么”,更是关于“能做什么”。提升全社会的环境健康素养,对于建设更健康、更公平、更可持续的未来至关重要。今年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工作推进实施。
一是实施全省居民生态环境健康素养监测。根据国家安排部署,居民生态环境健康素养监测每三年进行一次。我省分别在2019年、2022年启动第一次、第二次监测工作。今年将开展第三轮监测,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绥化、鸡西、伊春市等城镇居民区和农村居民居住点,连续开展监测,准确掌握我省居民环境健康情况。
二是加快推进伊春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建设。伊春市申请成功了“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为建立好试点工作,通过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与技术帮扶,提升试点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性,深化实践经验积累等措施。通过试点建设探索环境健康监测、调查及风险评估制度的实施路径,为国家及我省相关制度的健全提供实践样本。
三是开展环境健康科普宣传推广。围绕上述两项核心任务,我们将综合运用现场宣讲、科普资料发放、新媒体传播等多元渠道,系统开展环境健康知识普及工作,着力提升公众对环境健康知识的知晓率与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环境健康的良好氛围。
中国新闻社:我们关注到省生态环境厅已经连续四年出台“生态助企”服务举措,今年我们又出台了相应的举措,请问今年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基于哪些考虑,主要内容是什么?
刘欣欣: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我厅已连续多年出台生态助企政策措施,形成了相对比较成熟的工作举措,今年的政策立足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两个职责定位,注重从项目的生成到发展全过程服务,围绕市场主体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布局、绿色动能等关键因素,构建实施生态助企“四有四工程”服务体系,即深度聚焦“引领有高度、审批有速度、帮扶有力度、监管有法度”四个目标方向,全面实施“前端引领、数智赋能、定制服务、法治护航”四个工程,着力打造服务绿色发展的生态环境营商新品牌、生态服务新高地。
首先呢就是实施前端引领。通过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运用、加强建设项目投资引导、开展危废项目告知提示等四项举措,提升市场主体绿色发展的含金量。
二是实施数智赋能。通过推行许可事项远程导办、环境健康预警监测、无感执法监管等三项举措,服务市场主体绿色发展动能。
三是实施定制服务。通过提升环评专业素质能力、强化环评要素保障、开通“环企直通车”、推行“入河排污口环评一件事”等八项举措,打造多元化、便捷化服务模式,实现行政部门和企业同步降本增效。
最后就是实施法治护航。通过实施分级分类执法监管、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规范自由裁量权等五项举措,做到监管执法柔性有为,为绿色发展腾挪更多优良空间。
目前,省级通过“百名专家进百企”活动,为重大项目、重点园区提供生态环境技术保障,现场帮扶累计13次,技术帮扶覆盖13个市(地)、18个产业园区、23家重点排污企业,累计解决问题199个。各市地积极开展政策宣讲解读,针对重点开发区进行面对面宣讲,了解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加快释放政策红利,持续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深入挖掘“小切口”服务企业创新举措,探索更多提升服务质效的有力举措,并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
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主持人:今天的提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感谢二位嘉宾的出席,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参与。我们真诚地期盼各位媒体朋友,始终聚焦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的创新举措与丰硕成果;深度挖掘并全面报道我省在绿色龙江建设中展现出的责任担当和积极实践,让绿色理念深入人心,汇聚力量,共同书写美丽中国的龙江答卷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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