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有哪一本书能给读者带来阅读上的震撼,罗三洋先生的《我们从哪里来·史前环境与中华文明的起源》做到了,就像李硕先生的《翦商·殷周之变与华夏新生》一样。
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切,包括你自己,都是物种演化的幸存者,都是真正的英雄。
相比于我们熟知的有文字记录以来的纷繁灿烂的中华文明史,9.6亿年前至6000年前,脚下的大地在亿万年时间里只留下了破碎的化石、简单的石器,没有文字,没有中国。然而,这段漫长且遥远时空中的史前中国史并不孤寂,也非简陋乏味。这段历史藏在环境遗迹里,藏在神话传说里,藏在中华文明的基因里,向我们这些幸运儿诉说祖先们承受的深重苦难,让我们知道自己从哪里来。
对于我们的祖先而言,这是开天辟地的时代,也是沧海桑田的时代。这本书展现给读者的,是被遗忘的远古中国。这里有比现代中国更瑰丽的自然风光,也有比现代中国更奇特的野生动物。它们塑造了中华民族的性格与文化,带给我们的祖先们无数欢乐与痛苦,也用自己的消逝,为中华文明的兴起奠定了基石。
绝笔于获麟
从古生物学的视角看,仙女木事件及其之后的一段时间,是第四纪最残酷的时代。截至公元前8000年,有超过200个属的动物从地球上消失,其中90多个是哺乳动物,而且以大型哺乳动物为主。古生物学家称这次事件为“第四纪动物大灭绝”或“更新世动物大灭绝”,它标志着更新世的结束与全新世的开始。
公元前481年春季的一天,孔子家里来了一位稀客,大贵族叔孙州仇(也叫叔孙武叔)的虞人(负责管理庄园和林场的官员)。孔子和叔孙州仇的政敌,两家很少来往,因此这次拜访显得有些突兀。
原来,当天叔孙州仇陪同鲁哀公在大野(今山东巨野一带)狩猎,叔孙州仇的车夫捕获了一头长着奇怪双角的野兽。叔孙州仇从没见过这种野兽,认为是不祥之物,禁止将它带入鲁国首都曲阜城内,并将它交给负责管理林场的虞人处理。虞人出于职业习惯,自感有义务了解鲁国的各种动物,却找不到能辨认这种动物的人,只得抛弃门户之见,向博学的孔丘请教。
当时孔子刚刚过完七十大寿,已经到了“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年龄,可以放下各种顾忌,自由地表达内心情感。看到这头野兽的尸体,孔子突然放声痛哭起来,并哀叹道:
“麟也,胡为来哉?胡为来哉?”(意思是:麒麟啊,你为什么要来呢?你为什么要来呢?你来的很不合时宜啊!)
后来,他向弟子子贡解释自己痛哭的原因:
“麟之至,为明王也,出非其时而害,吾是以伤焉。”(意思是:“麒麟降临世间,本应是为圣明的君王而来;如今出现得不是时候,反而招致灾祸,我因此感到悲伤啊。”)
孔子又感叹:
“凤鸟不至,河不出图,洛不出书,吾已矣夫!” (意思是:凤凰不再飞来,黄河没有龙马负图出现,洛水也不见神龟献书,我这一生恐怕是没希望了!”)
麒麟和凤凰均是古代中国著名的图腾圣兽,河图与洛书也都与图腾圣兽有关。据孔子的后裔孔安国记载,河图是伏羲在黄河里一种叫“龙马”(另文介绍)的动物背上发现的,洛书则是夏禹在洛河里一只巨龟背上发现的。所以,在上面短短的几句话中,孔子总共提到了四种神圣的动物,即麒麟、凤凰、巨龟和龙马,正如《礼记·礼运》所述:“麟凤龟龙,谓之四灵。”
河图是原始的八卦,洛书是原始的九宫图,据说这是《易经》的核心来源。孔子晚年酷爱《易经》,读到“韦编三绝”,所以他很自然地在与子贡的谈话中提到了河图与洛书。他为麒麟之死而悲,反映了人类文化与野生动物之间的密切关系:龙马为人类带来了河图,巨龟为人类带来了洛书。《易经·系辞下》中也说:“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但人类社会的发展不断剥夺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到孔子时期,黄河里已经没有龙马,洛河里没有巨龟,天空中没有凤凰,大地上难得出现一头麒麟,还被杀死了。
“麟凤龟龙,谓之四灵”,而如今除了“龟”,都已绝灭,以《易经》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自然就成了无根之木、无源之水,越来越难以被后人理解。在孔子看来,像叔孙州仇这种无知的贵族,看到珍稀动物后的第一反应不是设法加以保护,而是将其猎杀,实在不仁不孝至极,哪里有资格去治国?
调和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不只是道家思想的专利。孔子曾经多次呼吁保护野生动植物,甚至将这一行为提升到“孝”的高度上:“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在春暖花开时节滥砍滥伐,在鸟兽发情怀孕之际滥捕滥杀,会导致生态环境恶化,自然资源减少,遗祸社会,这种人既没有资格谈孝敬父母,也不配接受子孙的孝敬。
孔子的学术创作灵感似乎随着鲁国最后一头麒麟的惨死而烟消云散,他的集大成之作编年史《春秋》在叔孙州仇猎杀麒麟的这一年戛然而止。正所谓“我志在删述,垂辉映千春;希圣如有立,绝笔于获麟。”
自孔子去世以来,关于麒麟的记载偶尔还能见诸文献,但都查无实证,以至于汉朝初年的儒家经典《尔雅》竟不收“麒”“麟”二字,《春秋公羊传》甚至称麒麟“非中国之兽也”。
麒麟当然是中国之兽,至少曾经是中国之兽。就在孔子之前几个世纪,麒麟还是民众比较熟悉的动物,《诗经》中的一篇《麟之趾》,讴歌君子应当具备麒麟那样有蹄不踏、有额不抵、有角不触的高贵品德。孔子死后,中国古籍中依然不时出现关于麒麟的记载,然而人类对这种圣兽的记忆已经渐渐模糊不清,甚至将“麟”和“鳞”混淆。如今我们常见的明清时代麒麟雕像浑身布满鳞片,并不符合先秦时代真实的麒麟形象。“毛虫三百有六十,而麟为之长”,说明麒麟和大多数哺乳动物一样浑身覆盖着皮毛,并没有鳞片。
明朝郑和下西洋,从东非带回长颈鹿,誉为麒麟,一时成为定论。从古生物学的角度看,几百万年前的中国生活着萨摩麟、河南兽、山西兽等长颈鹿科动物,但它们早在猿人在东亚出现之前就已经全部绝灭了。按照《宋书·符瑞志》的说法,麒麟“麕身而牛尾,狼项而一角,黄色而马足”,性情温驯,喜爱鸣叫。恰恰长颈鹿的双角并不显眼,从不鸣叫,脚不像马足,颈部的形状更与狼的脖子相差霄壤。长颈鹿最显眼的特征长脖子和长腿,却没有出现在中国古籍中的“麒麟”上。麒麟既然不可能是长颈鹿,那么它又会是什么动物呢?
“麒麟”这个名字表明,它是一种鹿,而且几乎所有关于麒麟的先秦古籍都提及麒麟有角。所以,麒麟应当是一种1万多年前曾经在中华大地上广泛分布,但在数千年前灭绝的鹿科动物,并且长着很特别的角。
这种动物的确存在。上百万年来,它一直与猿人和人类共享着亚欧大陆,但在几千年前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它的学名恰如麒麟给中国古人留下的印象——大角鹿。
麒麟与大角鹿
古生物学家目前在华北发现了至少三种大角鹿的化石:包头大角鹿、肿骨大角鹿、鄂尔多斯大角鹿(河套中国大角鹿)。其中以鄂尔多斯大角鹿最为常见。
在周口店发现的中华大角鹿化石(来自网络)
肿骨头中华大角鹿复原图(来自网络)
肿骨头中华大角鹿复原图(来自网络)
大角鹿魁梧而匀称,看上去颇为优雅,但更引人注目的是它们的巨型双角。它们通常有1米多宽,形状极具特色:眉枝掌状,主枝异常发达。
以最常见的鄂尔多斯大角鹿为例,它的角好像头上顶着4个大蘑菇,又像两对卷曲的招风耳(《宋书·符瑞志》中恰恰有麒麟卷耳的记载),十分可爱。
鄂尔多斯大角鹿复原图(来自网络)
包头大角鹿的双角则弯曲成马鞍状,若非亲眼看见,实在难以想象如此怪异的鹿角。化石显示,中国古人类很早就利用鹿角做工具了,一些中国传统农具很可能就源自包头大角鹿的鹿角,而鄂尔多斯大角鹿的蘑菇状鹿角则酷似先秦的重要武器钺(战斧)。
几十万年来,大角鹿一直是华北的优势植食动物。北京猿人、鄂尔多斯人、金牛山人和山顶洞人等史前华北和东北的古人类都以大角鹿为主要食物,可以说众多大角鹿用自己的生命奠定了中华民族的生存基础。化石显示,中国的大角鹿一直生存到了1.16万年前新仙女木事件结束之后不久。对麒麟的崇拜,或许是人类对大角鹿经济需求和内疚心理的反映。
麒麟(大角鹿)的盛衰,是新仙女木事件前后许多大型哺乳类动物命运的缩影。新仙女木事件期间的气温骤降、寒风凛冽虽然杀死了许多动物个体,却没有造成多少物种绝灭。可是,在新仙女木事件之后,也就是“全新世大暖期”开始之际,随着气温的反弹,更新世大灭绝却发生了。不过,生命毕竟是顽强的,与麒麟(大角鹿)一样,很多更新世动物
大灭绝的牺牲者虽然在更新世末期遭受重创,却顽强地坚持到了全新世初期(约1.1万——7000年前)才灭绝,这也是近年来科学界更多地用“第四纪动物大灭绝”取代“更新世动物大灭绝”的原因。由于有血有肉的动物个体已经消失,它们在人类心目中的形象就变得日益抽象和神秘起来。与麒麟(大角鹿)相似,许多当时消失在中华大地上的物种后来都成为古代氏族的图腾圣兽。
参考书籍:《我们从哪里来·史前环境与中华文明的起源》(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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