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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国家,公海群规已更新!

媒体:原创  作者:世界自然基金会
专业号:世界自然基金会 2026/1/19 17:50:50

2026年1月17日,一份关乎地球近一半面积的国际协定正式生效,它要管理的,是那片属于全人类、却又长期面临“无法可依”的蓝色旷野——公海。这一协定通常被称为BBNJ协定

它的全称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 : The Agreement under 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 on the Conservation and Sustainable Use of Marine Biological Diversity of Areas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 )。

它的意义可能会比它的名字更长远。

斐济群岛的珊瑚群落©Tom Vierus / WWF-US

为什么公海需要

一个“深蓝契约”?

虽然听着有点“不负责任”,但事实就是,地球上有近一半的面积(占海洋的64%),是所有国家都管不着、但所有国家又都能去的“公共区域”。

海洋是地球的“心肺”,吸收了全球90%以上的过剩热量和约一半的二氧化碳,其浮游植物产生的氧气约占我们呼吸空气的一半。公海更是无数神秘生物的家园,从深海热液喷口的奇异生命,到跨越万里洄游的鲸类和鲨鱼......

公海是许多生物的家园© Doug Anderson/Silverback/Netflix

然而,这片如此重要的地方,在2023年以前,却像一个“三不管”地带。虽然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这一“海洋宪法”,但针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细则长期缺失。此前仅有的一些区域性渔业组织或防污染公约,如同各管一段,无法从整体上保护脆弱的海洋生态系统。

因此,BBNJ协定的诞生填补了这个巨大的法律空白,首次为公海生物多样性提供一份全面、综合的“全球保护计划”,更是未来实现《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GBF)的关键。

从构想到现实

这份全球性“深蓝契约”的签订,是一场凝聚了各国近二十年共识的马拉松:

2004年

联合国大会设立BBNJ工作组,开始讨论如何应对公海及深海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问题。

2017年12月

联合国大会通过第72/249号决议,正式决定启动基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BBNJ国际文书政府间谈判。

2023年6月19日

 

联合国193个成员国一致通过协定文本。

2023年9月20日

协定开放签署,包括中国在内的67个国家在首日签署,展现出国际社会的共同决心。

2025年9月19日

批准国达到60个的生效门槛。

2025年10月28日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BBNJ的协定,并于12月15日递交至联合国,正式成为缔约国之一。

2026年1月17日

协定正式生效,全球公海保护进入全新阶段。

2023年9月20日,中国代表签署BBNJ协定。来源:UNTC官网

BBNJ的“四大支柱”

协定如何实现对公海的保护?它主要依靠四大核心支柱:

01.划区管理工具

Area-based Managing Tools (ABMTs)

为公海划设“生态红线”

这是协定最具突破性的工具。例如,它允许基于最佳的科学依据,在公海设立海洋保护区。

比如,在北大西洋中有一片独特的马尾藻海(Sargasso Sea),它是没有陆地边界的“海中之海”,却是重要的生物繁殖地与栖息地。在BBNJ生效前,人类无法采用任何方式来保护这一区域,而如今有了BBNJ,马尾藻海就有望得到严格保护,禁止或限制破坏性活动。

公海保护区的建立将助力实现GBF中“到2030年保护30%海洋面积”的全球目标。

02.环境影响评价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s (EIAs)

为公海上的人类活动设立“安全阀”

协定首次为公海活动设立了统一的环境准入门槛。未来,任何计划在公海进行的、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活动(如深海采矿、大型科研勘探),都必须事先进行强制性、公开透明的环境影响评估。这将从根本上改变以往“先开发、后治理”的粗放模式。

03.能力建设与技术转让

Capacity Building and the Transfer of Marine Technology  (CBTMT)

不让任何国家掉队

保护公海需要全球合作,但许多发展中国家缺乏技术和资金。为此,协定设立了专门的机制,旨在通过技术转让、资金援助和科学培训,提升所有国家,特别是小岛屿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参与能力,确保公海保护是真正的全球行动,而非少数国家的游戏。

04.海洋遗传资源与惠益分享

Marine Genetic Resources,and Access and Benefit-Sharing (MGRs)

公平分配“蓝色宝藏”

海洋遗传资源指的是来自公海海洋动植物、微生物和其他生物体的任何含有遗传功能单元的遗传资源。

我相信各位可能没太明白,但大受震撼。通俗地说,它不是指捕一条鱼或一只虾,而是从这些生物身上提取具有应用价值的基因、酶、蛋白质等分子水平的资源,常常在医学和化妆品行业有广泛的价值。

协定确立了“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并通过一定比例进行惠益分享的原则,就意味着,从公海生物基因中获得的科学发现和商业利润,必须通过货币或非货币形式(如技术共享、联合研究),公平地让全人类,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受益。

这为解决“谁开发、谁独占”的难题提供了法律基础。

新纪元,新挑战

BBNJ协定的生效,标志着公海治理从“自由放任”到“责任共治”的历史性转变。它为全球携手应对海洋生物多样性丧失、规范公海活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法律框架。

作为海洋大国和协定的重要推动者与首批签署国,中国积极参与BBNJ进程,贡献了“海洋命运共同体”等理念。中国加入BBNJ界定,不仅是中国履行大国责任、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体现,也为中国远洋渔业、航运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海洋科技的进步以及在国际规则制定中发挥更大作用提供了重要平台。

WWF对中国的加入表示欢迎和祝贺。WWF将继续致力于支持基于科学的海洋保护区网络建设,以确保BBNJ的承诺从文本转化为海洋中实实在在的保护行动,守护好这片关乎人类未来的蓝色公域。

白令海峡的冰川© WWF-US/Elisabeth Kruger

当我们庆祝这份“深蓝契约”生效时,更应认识到,这只是一个开始。从规则制定到有效执行,从国际合作到本土行动,前路依然漫长。如何划定和管理公海保护区,如何界定遗传资源并进行公平的惠益分享,如何与其他已有的政府间组织和条约协调,都亟待我们进一步关注和讨论。

BBNJ协定如同一张刚刚织就的“全球海洋安全网”,它的坚韧程度,取决于每一个缔约国的恪守与努力。保护公海,就是保护地球生命的支持系统,也是为我们共同的未来,投下最负责任的一票。也让我们一起期待第一次缔约国大会的召开吧!

撰文 | Xiaojun

审阅 | Yimo

排版 | 小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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