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抵达纽约联合国总部,参加《公海条约》第一次缔约方大会(COP1)前最后一次实质性筹备会议时,紧迫感扑面而来。我们不再是在谈判公海条约,而是肩负着让它真正发挥作用的使命。

——Minna Epps
IUCN全球海洋政策主任
《公海条约》于今年1月17日正式生效,标志着海洋治理的历史性里程碑。但历史不会以条约的通过来评判这一协定,而会以其实施成效来作出裁决。因此,这项工作必须立即启动。
讨论的核心是一个决定性议题——资金。资金是实施任何多边环境协定(MEA),即国家间的自愿协议的必要基础。如果没有即时、充足且可预测的财政承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BBNJ协定》)的宏伟目标可能只会停留在愿景层面。相关架构已经存在,包括参与支持、能力建设和保护工作的资金渠道,但关键问题仍未解决。
初始预算将是多少?
出资结构如何设计?
最重要的是,我们如何确保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能够获得所需资源,实现有意义的参与?
正如帕劳总统惠普斯所言:"资金不能在事后考虑。"我完全赞同。资金不是可以拖延的技术细节,而是公平有效实施计划的基础。
资金机制本身复杂且相互关联。它必须在协定内部以及更广泛的全球海洋治理格局中,协调机构、资金流和运作模式。与会代表面临一个艰难但不可避免的平衡:既要迅速推进核心要素的运作,如预算、治理结构、附属机构和专项基金,又要保持灵活性,以便在未来完善和扩展这些体系。
在这个会议室里作出的选择,将决定该条约能否真正实现包容、公平且快速的实施,抑或面临碎片化与能力不足的风险。
但资金只是更大图景的一部分。
本次筹备会议还必须为协定的未来奠定制度基础。科学与技术机构的运作至关重要,它不仅提供可信的独立建议,更确保决策建立在最佳科学基础之上,并体现全球代表性。同时,必须将信息交换机制迅速发展为透明、便捷的信息共享平台。
这对环境影响评估(EIA)的实施尤为紧迫,因为其中多项义务已经生效。计划活动的通知、评估报告和监测结果必须公开。如果信息交换机制无法正常运作,这些条款从一开始就面临被削弱的风险。
环境影响评估框架的有效性不仅取决于程序。它需要健全的标准、明确的指导,并与现有国际机构开展有意义的合作。它还必须能够应对累积性影响和气候相关影响——这些压力正在重塑海洋生态系统。
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技术尤其是人工智能(AI),将在协定实际实施中发挥核心作用,特别是在确保公海保护区有效管理的执法方面。人工智能和先进数据系统将革新监测、控制和监视(MCS),实现对广阔偏远海域活动的更有效监管。但其作用必须超越执法,确保公平获取和使用。
这也应纳入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CBTMT)范畴,这些工具必须被共享、调整,并使所有缔约方都能获取。这不仅仅是部署尖端技术的问题,而是确保所有国家都能公平获取数据、分析工具和技术能力,使其能够充分参与决策和实施。
时间并不被我们所控。 建立一个不仅有效运作,而且可信且具响应性的体系的窗口正在收窄。
与此同时,同样重要的是要确保国际进程之间的一致性。《BBNJ协定》并非孤立存在。其成功取决于它如何与并加强其他框架下的承诺相协调,包括应对生物多样性、气候变化、海床治理和世界遗产的框架。近期全球海洋讨论中反映出的日益增长的雄心,必须转化为协调一致、相互加强的行动。
协作将是贯穿这一切的主线。
没有任何单一机构、国家或利益相关方能够独自完成这项任务。实施必须是包容性的,使所有国家特别是能力有限的国家能够充分有效参与。透明度必须转化为真正的参与和监督机会。伙伴关系必须超越政府,延伸至科研机构、包括土著人民在内的民间社会以及区域机构。
在IUCN,我们已在努力支持这一从承诺到行动的过渡。通过有针对性的技术援助、对"自然与人类高雄心联盟"(HAC)的支持,以及"Living High Seas"等倡议,我们正在帮助各国为实施做准备,制定基于区域的管理工具提案,加强区域合作,同时编写解释性指南,协助各国和其他相关利益方理解《BBNJ协定》。这些努力旨在确保能力不是障碍,而是有意义参与的桥梁。
但这些举措本身还不够。
这些最后筹备讨论中发生的事情,将为COP1及以后设定轨迹,COP1预计将在《BBNJ协定》生效后不迟于一年召开,即2026年底或2027年初左右。
延迟并非中立的选择,它们对海洋和依赖海洋的社区带来真实后果。我们已有协定,我们已有工具。我们现在需要的是政治意愿,从而快速、公平、协作地采取行动。
公海已经等待了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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